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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浮山县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2-08-19 10:19:00 公务员考试网 //www.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2022年浮山县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更多资讯请关注山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xiht),山西培训咨询电话:400-0351-222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函〔2021〕305号)、《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关于推进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22〕20号)、《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2〕17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

  一、招用计划

  本次计划招用公益性岗位94个。

  二、招用对象

  具有浮山县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并持有《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三、招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失业高校毕业生;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4.脱贫户(含易返贫致贫户,下同)失业高校毕业生;

  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失业高校毕业生;

  6.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失业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或已就业人员,不予招用。

  四、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2份;

  5.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2份(①靠借贷上学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的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脱贫户家庭页截图(盖乡村振兴部门公章);④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浮山县“零就业”家庭申报审批表);

  6.《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2份(附件1);

  7.报名当天的“健康码”、“行程码”(彩色)A4打印件1张,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

  8.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1张(附件2);

  9.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相片5张。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实留存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31日

  报名地点:县民政和人社局一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窗口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57-8126822

  六、招用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提倡线上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至fsxrcjlfwzx@163.com。

  2.资格审核后,根据符合招用条件人数与开发招用计划比例,确定考试办法,择优录用。

  3.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缺额择优替补。

  4.根据考试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对招用人员统一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及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5.向社会公示体检合格招用人员名单,并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按照“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七、待遇标准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1630元)发放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八、招用人员管理

  招用人员应在招用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更不得调整至机关重要岗位工作;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招用人员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附件:1.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docx

  2.浮山县“零就业”家庭申报审批表.docx

  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

(编辑:dujia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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